光行進到兩種媒質的分界面時,有一部分返回原媒質的現(xiàn)象。如果入射點處分界面的不平整程度比
波長小得多,就可看作平滑分界面。光在平滑分界面上的反射為鏡反射,或稱單向反射。否則,為漫反射。如果既有鏡反射,又有漫反射,則稱為混合反射。漫反射時各不同方向的光的亮度如果都相同,則稱為均勻漫反射。同一次反射過程中,有些波長的光反射得多些,則稱為選擇反射。可以利用涂膜技術,改變媒質分界面的
光學性質,使反射光中減少或增多某一波長的光的成分,以適應不同光學元件的要求。垂直于或近似垂直于分界面的正入射光所引起的反射稱為正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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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時間內從界面單位面積上反射光所帶走的能量與入射光入射的能量之比,稱為反射率。能量之比等于光強之比,故反射率即為反射光強與入射光強之比,也等于反射光與入射光的振幅平方之比。正反射時,反射率可用第二媒質對第一媒質的相對折射率n21(=n2/n1)表示,為r=(n21-1)2/(n21+2)2。反射光波振幅與入射光波振幅之比,稱為反射比或反射系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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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某材料的反射情況,需要測定該材料樣品平面在各方向上對各種波長的反射率。對于一般性的研究工作,國際
照明委員會(簡寫cie)推薦取45°±5°方向上照明,90°±10°的法線方向觀測;也可以90°±10°照明而以45°±5°觀測。物質的反射率與厚度有關,因為一部分光要稍進入物體內部,然后再被反射出來。故嚴格的定義還應限定材料樣品的厚度。
6^W6As0 "(@W^qF}d 反射率有時也稱為反射比,反射系數(shù),反射本領或反射因數(shù)。我國全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于1988年公布的物理學名詞(基礎物理學部分)中,把這些術語統(tǒng)一規(guī)范為強度反射率和振幅反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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