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光強度: 為一光源在給定方向上的發(fā)光強度,單位candela,即坎德拉,簡稱坎、cd。有人仍然用燭光來表示發(fā)光強度,那太老了,要知道1940年(又一說1948年)已經(jīng)采用新燭光了,只不過“燭”=candle罷了。1968年以后燭光被廢除。光強度[cd] = 立體角內(nèi)之光通量 / 立體角Ω[sr]. @b@# o
光強度 (luminous intensity, I ) 'jr[
?WQ
光源在某一方向立體角內(nèi)之光通量大小。單位:坎德拉 (candela, cd) 一般而言,光源會向不同方向以不同之強度放射出其光通量。在特定方向所放出之可見光輻射強度稱為光強度。 SSH 1Ge5|